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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体育全站密集诉讼激发行业“高塔造粒”专利引发13次无效挑战!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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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农资领域,“高塔造粒生产颗粒复合肥料的方法及设备” 专利(专利号:03139601.1)备受瞩目,还曾于2016年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然而,这一荣耀加身的专利后来因权利人的批量维权诉讼,触动行业利益,遭遇行业集体,引发了至少13次专利无效挑战。

  “高塔造粒”专利,最初由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019 年,芭田股份将其转让给深圳市全维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7月14日该专利权有效期届满,在保护期即将终止以及诉讼保护期内,全维公司发起大规模维权。据悉,至少有17家肥料企业被诉专利侵权,索赔金额在100万元至数百万元不等。

  对于侵权与否,各地法院机构对于这一维权行动的判决各有不同。泉州中院宣布不侵权,成都中院宣布不侵权,武汉中院宣布不侵权……唯独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促成许可调解,被告方以每年100万元的许可费使用专利。

  或许正因为触及到行业整体利益,这一行为遭遇联合。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信息显示,本案涉及专利至今已有13份无效审查决定,无效请求人包括福建省中挪化肥有限公司、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

  关于专利无效结果,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均维持专利有效的审查决定,这表明该专利颇具稳定性。然而,仍有相关官司打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近日,中国农资传媒报道,有两家企业应城市新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挑战涉案专利的无效策略上进行了新尝试,北知院一审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被诉决定,并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

  全维公司不服该决定,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两家公司通过扎实的证据、严密的逻辑、充分的依据,聚焦专利的创造性进行举证答辩。

  近日,该案有了判决结果,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技术方案A相对于证据1和公知常识性证据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遂驳回深圳市全维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

  创造性是专利授权的核心要求,它要求专利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最高法在本案终审判决中指出,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深圳全维公司的专利权利要求1技术方案A在创造性方面未能满足专利法的要求。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时,对专利权利要求 1 的两个并列技术方案分别独立地作出全面审查。

  在最高法作出行政诉讼终审判决后,据悉,全维公司撤回了部分民事侵权诉讼案件。显然,这给诸多复合肥企业带来喘息之机。不过,目前,最高法的判决并不等同专利无效,仍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一审判决结果以及最高法指出判决意见重新进行全面审查判定。

  “高塔造粒”专利之争由密集维权诉讼而起,期间引发广泛争议,关于该案维权方是正当行使专利保护权益还是恶意维权,各方争论不一。不过开元体育全站,各地法院的判决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结果对整个农资行业未来的专利保护与创新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值得思考。

  该案提醒企业要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专利侵权风险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在遇到相关知识产权争议、纠纷等情况时,应该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帮助,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元体育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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